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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及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26 浏览[]


各校区,各部门、各单位:

为规范学校政府采购活动,优化采购流程,提升采购绩效,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及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5〕20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 年版)的通知》(鲁财采〔2025〕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务预算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及执行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使用学校2026年预算资金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包括之前年度已获批的需用2026年预算资金支付的政府采购预采购计划项目。

二、编报方式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货物、工程和服务等采购项目类型在学校GS系统“高校采购管理”模块中分类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需求。

(一)政府采购预算编报

为做好2026年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二上”工作,各部门、各单位须在年初统筹规划预算资金,形成全年大宗食材类、工程类和运转服务类采购项目的初步政府采购计划,在1月上旬(具体时间接上级预算工作安排后另行通知)登录学校财务GS系统,依次点击“所有功能”-“高校采购管理”-“高校采购管理模块”,选择“采购预算申报”中的“工程预算申报”或“服务预算申报”模块填报采购预算。

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由后勤部门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末级品目,对食堂2025年各类食材购置使用情况进行分类统计,确定各类食材是否达到政府采购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而后由财务处、资产管理处根据后勤部门提报数据编报财务预算及政府采购预算。运转服务类采购项目包含安保、物业、水电暖运行维护、车辆租赁、公车加油、法律服务、会计服务、审计服务、工程造价咨询、资产评估服务、印刷服务等。按照学校最新工作要求,今后不再安排延续性服务项目合同续签工作。请各项目单位结合工作需要,提前做好有关服务项目重新招标采购的项目论证和立项审批工作,在现有合同到期前完成采购工作,确保服务项目有序衔接。

按照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须提交校长办公会、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采购项目,由各项目单位负责组织做好项目方案论证和上会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其他货物类和服务类采购项目无需按照上述步骤在1月上旬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可在学校年度财务预算下达后直接编报政府采购需求。

(二)政府采购需求编报

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文件印发后,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本部门、本单位预算情况和归口管理部门有关要求,对货物、服务和工程等采购项目进行调研论证并明确采购需求后,形成正式政府采购计划,登录学校财务GS系统,依次点击“所有功能”-“高校采购管理”-“高校采购管理模块”,分别选择“采购需求申报”中的“货物需求申报”、“工程需求申报”、“服务需求申报”等模块填报采购需求,完成政府采购预算最终编报工作。其中,工程类采购项目需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论证并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方可填报,实验仪器设备采购需按照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有关规定做好论证审批工作。

采购需求申报在GS采购系统提交后,即纳入当年本部门、本单位采购预算管理,系统直接绑定冻结相应经费。

三、审批程序

(一)采购项目实行经费负责人负责制。各部门、各单位在GS采购系统提交的采购需求由经费负责人审批后,后续审批程序将由系统根据采购项目类型、是否控制采购项目、经费类型、经费数额等情况自动判断选择审批流程并推送给相关部门审批人。除审批未通过的情况外,采购项目经办人无需再进行操作(具体申报审批流程详见GS系统高校采购管理功能模块中提示说明)。项目审批通过后,由资产管理处依法依规组织采购。

(二)除学校安排的紧急采购事项外,资产管理处不予受理线下采购需求申报。

四、时间安排

按照学校拨款进度安排,有关职能部门定期受理审核各部门、各单位填报的采购需求计划。

(一)各部门、各单位须于2026年1月4日前将所负责的运转类服务项目采购需求计划申请表纸质版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资产管理处(行政楼224房间)郝兆青处。

(二)由科研经费列支的采购项目,其采购需求可在GS采购系统开放期间随时通过系统填报,财务处、资产管理处于每月底集中受理审核一次。

(三)非科研经费列支的采购项目,其采购需求应视学校预算拨款情况提交GS采购系统,学校全年安排3次集中受理。受理时间分别为1月下旬学校年度经费预拨后、4月下旬学校年度财务预算下达后和8月下旬新学期开学前。除学校安排的紧急采购项目外,其余时间不受理此类采购计划审批业务。

(四)学校在2026年1月份预拨经费后,各部门、各单位使用预拨经费填报的采购需求须优先保障日常运转需要。

(五)根据零基预算工作需要,学校将于2026年11月30日24时关闭GS采购系统。除由学校领导批准的紧急事项采购外,不再受理其他采购需求申报。

五、注意事项

(一)强化采购预算刚性约束。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做好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工作,做到“应编尽编,不编不采”。经审批的采购项目会由GS系统自动绑定并冻结相应采购预算资金,经费负责人需做好经费统筹使用工作,编细编准采购预算。

(二)加强项目调研论证。各采购部门、单位应做好充分的市场调研,组织校内外专家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确保采购项目顺利有效实施。无安装地点或场地条件无法满足安装要求,可能导致设备采购后闲置的,原则上不予采购。已提交至GS系统的采购需求,自动默认采购人具备设备安装或工程施工的场地和条件。

(三)明确采购具体需求。各部门、各单位在编报政府采购需求时,应规范填报采购品目、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服务质量、工程量清单等具体要素,并以附件形式上传采购需求有关材料。涉及安保、物业、水电暖运行维护等运转服务类采购项目,还需以附件形式上传项目服务内容、人员岗位设置、服务标准质量、履约验收方案、考核评价办法等资料。工程类采购项目填报要求详见附件《工程项目招标提供资料明细及说明》。

(四)全面落实采购政策。采购人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主动发挥政府采购支持本国产品、推进科技创新、鼓励绿色采购和扶持乡村振兴的作用,在编制采购需求、采购文件以及确定采购方式、评审规则等环节,充分贯彻落实采购政策,不断提高中小企业、节能节水环保产品、创新产品等采购份额。对适宜向中小企业提供的项目应详细填列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情况。要积极配合供应商开展合同融资业务,给予账号修改和锁定等必要支持。要认真落实监狱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有制服采购需求的单位,应预留年度制服政府采购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主管预算单位应发挥部门主管和业务指导作用,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做好采购份额预留和执行情况公开工作,相关执行情况纳入部门绩效考核范围。

(五)严格进口产品采购审批。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严格执行进口产品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充分论证说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必要性和资产配置情况,获得批准后实施。论证内容应细化、量化,杜绝“走过场走形式”,专家需对论证意见承担法律责任。经批准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也不得排斥国产同类产品参与竞争。

(六)审慎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人应准确把握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规范开展专家论证,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专家应从技术和市场等角度,客观论证产品的市场唯一性。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批准;拟采用其它非招标方式的,报主管预算部门批准。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无需审批和公示,但应履行论证程序,留存相关材料备查。

(七)规范自行组织采购。学校12月5日印发《山东科技大学采购管理办法》(山科大发〔2025〕41号),其中对自行组织采购作出新的规范。

1.明确单位自行采购限额标准:货物类项目单项采购预算金额为5000元且年度累计自行采购金额不超过5万元;服务类项目单项采购预算金额为5000元且年度累计自行采购金额不超过5万元;工程类项目按照《山东科技大学修缮工程项目及小型基建工程管理办法》(山科大发〔2020〕5号)有关规定执行。

2.进一步深化科研经费采购“放管服”改革,横向科研经费单位自行采购单项限额由20万元调整至50万元。

3.规范组织实施方式,简化采购程序。单位自行采购项目根据项目需求特点合理选取询价、比选等采购方式执行。立项单位应组建不少于3人的采购工作小组,组织项目可行性论证,集体研究确定供应商和采购价格,形成会议纪要。单位自行采购项目无须办理采购需求审批手续,在办理新增资产入账、财务结算手续时,须提供采购工作小组会议纪要,无须提供采购需求审批单、采购合同等采购文件。采购文件须自行留存备查。

(八)做好采购意向公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采购项目确定后,采购人即可发布采购意向,确保采购意向公开时间不得晚于采购公告发布前30日。采购意向发布后,采购项目有所调整的,以预算单位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未按要求公开采购意向的采购项目,不得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九)严控通用资产配置。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相关要求,严禁超标准、超限额更新配置通用办公资产,避免重复购置造成资源浪费。

(十)规范采购信创产品。按照财政部、工信部颁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数据库、操作系统、通用服务器、工作站、一体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台式计算机等7类采购项目,其技术参数须由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组织论证后报省主管部门审批。此7类产品采购项目须单独编报采购需求,不得与其他品目货物混杂填报,在经费负责人审批环节后添加网信办张弘、王家岩作为审批人进行审核。

(十一)工作咨询。如有咨询事项,请联系资产管理处。

物资供应:0532-86057157

校园管理:0532-86057892

招标采购:0532-86058170

资产管理处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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