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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使用工程实训大楼和创新研究院大楼团队用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3 浏览[]

各教学科研单位:

学校预留工程实训大楼和创新研究院大楼部分房屋可供各单位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等团队申请使用。根据《山东科技大学团队用房管理暂行办法》(山科大发〔2023〕21号)(见附件一)团队用房实行有偿使用,学校按照市场评估价格1.71元/平方米/日收取房屋使用费,计费面积为房屋使用面积。团队用房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暖、空调、物业等费用均由团队自行承担。请各单位组织相关团队论证用房需求形成论证意见,填写《山东科技大学团队用房有偿使用申请表》(见附件二),经所在单位和团队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23年7月15日17:00前送至行政楼222室资产管理处房地产管理科(联系人:刘佳,联系电话:0532-86057686)。

资产管理处 教务处 研究生院

科技处 人文社科处 人事处

2023年7月13日

附件:

1. 山东科技大学团队用房管理暂行办法

2. 山东科技大学团队用房有偿使用申请表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   邮编266590Email:zcc@sd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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