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和《山东科技大学修缮工程项目及小型基建工程管理办法》的要求,为更好推进青岛校区校园修缮工程项目(含民生实事工程)竣工验收,加快项目执行,做好履约验收,规范校园服务项目的管理实施,抓实抓细项目全过程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竣工验收材料
修缮工程竣工验收材料构成:修缮工程项目立项申请表、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含补充协议)、结算书(附测量计算公式)、主要材料进场验收单、各类成品出厂检验证书、合格证,以及隐蔽分项工程签证记录等资料,若有增项或变更需附加设计变更情况说明、增项内容审批纪要、签证资料、议价批价会议纪要、补充协议,与项目有关的设计(施工)图纸及竣工图纸,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单,项目验收报告及付款说明,投标响应文件(供跟踪审计和核算验证),其他应备的验收材料等。
二、立项单位项目初验
修缮工程项目完工交付前,立项单位应做好提报竣工验收材料的审核复验、工期确认和项目初验工作(对合同施工内容、材料品牌、工程数量、修缮质量、隐蔽分项及施工过程验收签证、竣工验收提报材料的完备性、签批手续有效性等进行确认),初验合格通过后应即刻提报竣工验收资料,立项单位对修缮工程项目质量达标性、材料完备性、数据真实性、手续规范性、资料有效性等负责。
三、竣工验收进度安排
立项单位初验合格后一周内向资产管理处校园管理科提报竣工验收申请,并一次报齐全部竣工验收材料;申请及验收材料收到后一周内安排项目管理公司和有关部门预审,审核通过后一周内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立项单位应于一周内向审计部门提交报审资料。
即日起至10月底前,按立项单位提报竣工验收材料顺序、集中分批次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通过后的项目立项单位应及时提交送审、推进结算。校园安保、物业、水电暖运维等服务项目按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和学校要求推进月度(或季度)节点考核评价和履约验收结算。
四、工作要求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预算管理的要求,原则上列入当年预算并立项的修缮工程应在当年完成,各立项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到修缮工程项目应报尽报、应验尽验、应审尽审、应结尽结,确保项目预算、立项、招标采购、合同履约、施工监管、竣工验收、审计结算、建档归档等全过程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和顺畅实施。预采购、跨年度实施和分期付款等项目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执行。
资产管理处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