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资产管理,根据《山东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鲁教财字〔2021〕16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鲁教财函〔2018〕8号)、《山东科技大学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山科大发〔2020〕7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资产实际使用情况,经研究,决定启动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资产处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废处置条件
资产报废应达到折旧规定年限(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详见附件一),在此前提下,还应满足以下至少一个条件:一是“出现老化、损坏、市场型号淘汰等问题,经技术鉴定或按有关规定已不能继续使用且经济上无维修价值的资产”;二是“按照国家规定强制报废的资产,指已达到或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法使用的资产”。
对于办公设备,根据《山东科技大学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实施意见》(山科大发〔2020〕54号)精神,以及本年度预算会议“严控办公经费支出”相关任务要求:“非必要严禁更换、添置新的办公家具和设备,除新入职人员外,禁止采购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桌椅等,因设备陈旧、无法使用的,先从学校内部调整,盘活现有资产,对已达到使用年限尚可继续使用的,不得进行报废”;“有使用价值的设备、办公物品,严禁以“使用年限”到期为由报废”。结合本次资产处置工作,特做如下要求:符合报废处置条件的台式计算机、台式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扫描仪、投影仪、碎纸机、空调等办公设备,且使用年限为10年以上的,按正常报废处置申请材料进行提交;符合报废处置条件且使用年限为6年至10年期间的上述办公设备,需单独提交设备情况说明,由设备保管使用人、使用部门技术鉴定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随处置申请材料一同交至各校区资产管理办公室。
二、报废处置程序
(一)内部鉴定,闲置调拨
资产保管使用人提出处置申请并逐件资产进行拍照,将拟报废资产照片提交至各单位资产管理员,资产管理员汇总后由使用部门组织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对于有维修使用价值的资产,于2022年4月29日前从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资产闲置申请”模块申请调剂,经所在单位资产管理员、单位负责人审批后,即在闲置资产调剂平台发布闲置调拨公告,闲置资产调剂平台链接为http://192.168.111.166:8081/zcgl/ggsDataXzly/goXzlyPage(或点击资产管理处网站“闲置资产调剂平台”进入该平台),有资产需求的单位请关注平台信息,于2022年5月13日前从平台内进行闲置资产领用,同时在资产管理系统办理线上审批手续。
(二)汇总整理,材料提交
经单位内部技术鉴定后确系无使用和维修价值的资产,由各单位资产管理员汇总整理后在资产管理系统提交电子版资产处置报告单,同时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详见附件二)以及所有拟报废资产的电子版照片压缩包,每张照片均需以“资产编号+系统内资产名称”进行命名。
(三)审核材料,评估鉴定
资产管理处依据相关文件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对资产最低使用年限进行核定,将未达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净值大于零等不符合上述报废处置条件的资产退回使用单位;对其他资产委托专业评估公司逐件进行评估鉴定,经评估鉴定仍有维修使用价值的资产退回使用单位。
(四)现场复核,再次确认
资产管理处会同财务处、审计处以及使用单位相关人员,在审核拟报废资产的基础上进行现场再次复核,确保拟处置资产确系无使用和维修价值。
(五)上会研究,拍卖核销
资产管理处提报相关材料至资产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报学校会议审议通过后,采用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报废处置,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回收公司进行回收清运,最后完成资产账务核销手续。
三、资产处置申报时间
本次资产处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7:30,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产处置纸质版申报材料、电子照片压缩包,并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后交至各校区资产管理办公室,晚于此时间点提交的或资料不齐全的延至下一学期申报。
四、资产处置工作要求
1.资产处置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资产处置工作,资产管理员按规定时限、申报要求完成申报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处置资产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各校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单位内申请报废资产进行全程监督。未经审批擅自处置学校资产或越权处理者,学校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责令其对处置资产进行赔偿。
联系人:王昱,联系电话:86057069。
附件一:《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
附件二:资产报废处置申报材料
资产管理处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