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部门、各单位:
我校2022财务预算已下达,根据学校政府采购工作安排,现就第二次集中填报2022年政府采购需求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1.使用非纵(横)向科研项目经费进行支付的采购项目,线上填报时间为2022年4月13日到2022年4月22日,线上审批只需要经费负责人审批即可,财务处、资产处、实验设备处4月23日以后线下集中审批;
2.使用纵(横)向科研项目经费进行支付的采购项目,每月20日前(12月份除外)填报,线上审批只需要经费负责人审批即可,财务处、资产处、实验设备处每月下旬线下集中审批。
3.进入购置论证设备清单的设备按照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关于做好2022年度实验仪器设备购置论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填报采购需求前做好购置论证工作。
二、填报范围
2022年需安排政府采购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其中,需招标采购的项目,要同时以附件的形式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或者工程量清单等内容。
三、注意事项
1.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填报,逾期不再受理需求申报;
2.由于非纵(横)向科研项目资金每年只集中填报三次,请各部门(单位)科学谋划,统筹全年需求,做好本次集中填报工作;
3.为加快采购执行力度,本年度需招标采购项目尽可能本次填报完成。
4.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严格按照进口产品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申报单位在填报进口设备采购申请前,须到资产管理处物资供应科核实有关政策。
5.部分贵重仪器采购执行试点工作有关规定,申报单位在填报贵重设备采购申请前,须到资产管理处物资供应科核实有关政策。
资产管理处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