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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7 浏览[]

各校区,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省级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及执行的通知》(鲁财采〔2020〕36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鲁财采〔2020〕30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预算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2020〕鲁财资便字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编制我校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2021年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已申报预采购的,此次不再申报。

二.编报方式

1.本次预算编报采用线上模式进行,采购人自行登录财务报账GS系统,在页面上部“所有功能”模块中选择“高校采购管理”栏目下的“高校采购管理模块”进行填报。预算项目分为货物预算申报、服务预算申报和工程预算申报三类,请根据采购内容分别填报。

2.各部门、各单位须安排一名正式在编教职工作为预算编报联络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采购预算的汇总和申报工作,届时申报系统后台将开放该教职工的相应管理权限。预算编报联络人名单请于2020年12月18日12:00前通过办公系统邮箱报给资产管理处物资供应科郝兆青老师。

.编报时间安排

1.各部门、各单位须于2020年12月30日17:00前在采购预算系统内完成本部门单位的预算编报工作,并打印出相应的货物采购预算汇总表、服务采购预算汇总表和工程采购预算汇总表,由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届时,学校将关闭采购预算填报系统,不再接收各部门、各单位采购预算申报。

2.2020年12月31日12:00前,青岛校区各部门、各单位将货物采购预算汇总表、服务采购预算汇总表报送资产管理处物资供应科(办公楼224房间),将工程采购预算汇总表报送资产管理处校园管理科(办公楼222房间),泰安校区、济南校区各部门、各单位将上述三表纸质版报送各校区资产管理办公室存档备查。

3.编报的实验仪器设备采购预算,需按照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关于做好2021年度实验仪器设备购置申报与论证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相关论证审批工作。

四.注意事项

1.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编报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确保编准、编细、编全,避免疏漏项目。

2.加强调研论证,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相应的校内外专家,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绩效性充分论证,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项目的编报工作。

3.对于单件超过100万人民币的设备需要提交“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

4.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年中原则上不做追加调整,各预算单位要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不编不采”。

5.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申报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要在3月20日前在系统采购模块提供详细的技术要求和规格参数。

6.无安装地点的可能导致设备采购后闲置的原则上不予采购;一经申报,则默认有场地安装,出现问题由申报单位负全责。

7.所报送的各类采购项目要经经费负责人、部门或单位负责人线上审批。专项经费、科研经费采购项目要经经费管理部门负责人线上审批。

8.编报进口设备、单一来源设备或服务、贵重仪器设备采购预算时,需在系统申报页面附件栏上传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相应进口设备申请、单一来源说明及贵重仪器设备论证报告的PDF格式文件。

9.科研经费采购实行经费负责人负责制。符合自行采购条件的采购项目,由经费负责人按照自行采购方式的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采购,并负责保存相关采购资料备查。

10.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预算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2020)鲁财资便字5号)精神,要严格控制通用办公设备的采购,我校2021年高档复印机、数码相机、摄像机等都没有采购指标,其他通用办公设备指标也很少,请审慎填报。

11.12月21日14:30在行政楼第三会议室举办高校采购预算管理系统使用培训三地视频会议,请各部门、各单位安排政府采购编报联络员参加培训,并负责本部门预算项目线上填报与指导。请泰安校区、济南校区资产管理办公室组织好校区视频会议。

12.其他有关事宜请联系资产处,咨询电话:

物资供应科:0532-86057157

校园管理科:0532-86057892

招 标 中心:0532-86058170

资产管理处 财务处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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