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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9 浏览[]

各校区、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摸清学校固定资产使用状况,夯实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省教育厅《山东省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山东科技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全校资产清查工作。现就资产清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清查范围包括学校各单位占有和使用的土地、房屋及构筑物、车辆以及各类固定资产,含登记在“山东科技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固定资产以及其它在用的固定资产。

二、清查工作内容

(一)盘点固定资产。各单位盘点本单位使用和保管的房屋及构筑物、车辆、设备、家具、图书等固定资产。

(二)检查管理情况。各单位自查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以及管理队伍建设情况,确定固定的资产管理员、房地产管理员;自查固定资产保管和维护情况以及待处置固定资产管理情况等。

三、时间安排

(一)清查准备阶段(6月29日至6月30日)

1.确定各部门、各单位的资产管理员、房地产管理员,青岛校区将统计表(详见附件)的电子版以及纸质版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或照片于6月30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zcc@sdust.edu.cn邮箱,泰安校区、济南校区发送至校区资产管理办公室。

2.补充完善每项资产的资产条码、资产卡片,确保一卡一物,账卡齐全。

(二)培训学习阶段(7月1日至7月5日)

由于疫情原因,本次培训以视频自学的形式进行。7月1日-2日,培训视频将分别发送到资产管理员群和房地产管理员群(新建群二维码见文末,请各管理员扫码加入)。由各管理员以及相关老师自行学习,并将操作过程中的问题于7月4日下午17:00前发送到zcc@sdust.edu.cn邮箱,资产处将统一汇总问题,并于7月5日17:00前将问题答复发送至资产管理员群和房地产管理员群。

(三)资产清查阶段(7月6日至7月18日)

根据培训的内容,使用企业微信客户端进行各类资产的逐项清查。清查完毕后撰写盘亏资产、盘盈资产明细以及具体原因,完成资产清查自查报告,并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于7月18日下午17:00前交到各校区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办公室)。

(四)总结完善阶段(7月19日至12月31日)

针对资产清查中暴露的有关问题,认真总结,落实整改,对盘盈资产建档入账管理,对盘亏资产依据学校相关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处置核销,完善管理流程,健全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校区、各学院、各部门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分工明确、落实到人。有关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2.严肃纪律。各校区、各学院、各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

 

 

资产管理处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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