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实现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按照学校资产管理领导小组要求,根据《山东科技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山东科技大学固定资产处置暂行办法》的规定,对需申请报废固定资产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单位对本单位所使用的资产进行清查,对已到强制报废年限,且无继续使用和维修价值的固定资产,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报废;
二、申请报废固定资产时应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认真填报“固定资产处置报告单”(数据库生成)纸质版,经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资产处资产管理科;
三、申请报废资产的部门或单位请于2019年6月25日下午17:00前,将“固定资产处置报告单”纸质和电子版一同报送至资产管理科(地点:行政楼220,电话:86057178),纸质版需加盖部门或单位公章;
四、拟报废资产按照学校资产处置流程进行统一报废处置,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对资产擅自进行处置。
资产管理处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