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资产管理处的领导下,协助处领导制定学校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提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具体办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协助处领导制定本处的工作计划;
三、负责协调各校区资产管理部的工作,督促检查各校区资产管理部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法规及学校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定期督促检查工作质量及进度;
四、围绕资产管理处的中心工作积极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地为领导提供有关的信息和建议;
五、负责资产管理处文件编制处理、收发、存档等工作;
六、负责资产管理处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七、负责资产管理处对外宣传工作;
八、负责资产管理处信息系统的建立和管理;
九、负责资产管理处对外的接待及内部行政管理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来源:综合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