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和省财政厅的要求,我校于2007年2月至4月期间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资产清查工作。在校领导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和各部门的积极配合、共同努力下,我校资产清查工作已圆满完成。 近日,省财政厅下发《关于表彰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鲁财资[2007]103号),对资产清查工作成绩突出的全省行政事业单位予以了表彰,由于成效突出,我校被评为“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共有四所高校受到省财政厅的表彰;我校曹长春同志被省财政厅授予“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先进个人”的称号。 资产管理处 2008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