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迎接教育部办学水平评估,及时准确的掌握学校存量资产的情况,根据学校资产管理工作的要求,自即日起,各部门各单位在新购进仪器设备到货、安装和试运行合格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由部门资产管理员向资产处提出验收申请,资产处会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否则,因没有及时验收而造成的一切工作损失,将由购进设备单位自负。
特此通知!
资产处
200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