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16]1号);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资[2016]9号);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鲁财资[2016]10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的通知》(鲁教资函[201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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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教资函[2016]2号、鲁财资[2016]9号、鲁财资[2016]10号、财资[2016]1号.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