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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固定资产移交及变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05 浏览[]

各部门、各学院资产管理员:

鉴于我校上学期末及本学期初进行了较大范围的人员变动,根据《山东科技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使用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变更固定资产卡片记录”,对需做固定资产变动的单位应注意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本部门内部变动的人员,资产管理员将变动人员的所在单位改为变动后所在的科室或实验室,并将本部门变动人员变动后所用资产打印资产汇总表,本人签字确认后报资产处资产管理科备案。

二、在部门之间变动的人员,所在原单位资产管理员将变动人员所用资产打印资产汇总表,经交接双方(变动人员和资产管理员)签字后办理资产变动手续,并将资产汇总表及变动人员名单(见附件)报资产处资产管理科备案;所在现单位资产管理员将新进人员所用资产打印资产汇总表,本人签字确认后报资产处资产管理科备案。

三、在部门之间变动的人员,原则上不应带走原单位任何固定资产,如因工作需要等原因必须带走的,需办理资产移交手续。资产移出单位资产管理员打印移交资产明细表一式三份,并由资产移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双方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确认,资产移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各留一份,报资产处资产管理科备案一份。

请各部门资产管理员于425日前,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对变动的资产信息进行提交,并将上述资产汇总、明细表(纸质版)及本部门变动人员名单报资产处资产管理科备案,以便进行核查(地点:财资楼231,电话:57069E-mailzcc@sdust.edu.cn

 

 

 

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本新闻相关附件:
变动人员名单.doc

作者:zcc
来源:资产处资产管理科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   邮编266590Email:zcc@sd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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