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迎接省教育厅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复查,请各部门各单位分管资产的领导和资产管理员,从现在开始积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1. 打印出本单位2004年1月1 日至12月31日,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分户明细账》;
2. 检查资产管理卡片、条形码是否齐全管理到位,《固定资产验收单》是否按年月装订成册;
3. 对照《分户明细账》结合“存放地点”“使用人”对每个房间和实验室进行彻底的资产清查核对;
4. 及时变动存放地点,确保使用人、存放地点正确无误。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资产处联系,电话:57069
资产管理处
200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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