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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就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四点重要意见
发布时间:2005-03-19 浏览[]
 新华网北京1月8日电 据最新一期《瞭望》周刊披露,今年中国改革的“重头戏”——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国务院主要负责人就此项改革提出四点重要意见:必须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适应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需求;使国有资产增值保值;要根据法律法规,自上而下地有序进行。 

  据报道,中国正在进行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将涉及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中组部、中央企业工委、人事部等8个部门。原来分散在这些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可能会放到一个部门,即可能成立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或部)。 

  国家计委在中共十六大召开前已受命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框架进行论证,并提出了一套方案。该方案在考虑法律框架时,首先确定了中央和地方管理框架,在中央和地方设立国资管理部门,但名称未定。 

  此项改革标志着“国家所有、分级行使产权”的新体制,将取代中国已实行50多年的国有资产“国家统一所有、地方分级管理”的模式,也标志着中国的国企改革开始步入“深水区”。因此,中国对这项改革采取谨慎的做法,将在法律的框架下推进改革。据悉,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相关法律法规正在制定中。 

  有关人士认为,今年3月的“两会”前后,中国将出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案。 

  这场涉及总量近11万亿元的国有资产调整,在操作层面如何展开,成为经济专家关注的焦点。 

  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认为,国有资产管理的体制变动,必须“要先立规矩后再玩游戏”,至少要通过全国人大、省级人大两级立法,或者是授权,要具有法律程序上的合法性。 

  胡鞍钢还强调了信息透明原则。他说,国有资产及交易的所有信息应该向社会披露,买卖要做到公开化,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另外,国有资产从本质上讲属于全体人民,必须让人民有知情权,其次是让那些利益相关者有知情权和参与权,还有就是工会这样的社团组织,他们代表国有企业大多数人的利益,同样享有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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