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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调整充实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5-03-19 浏览[]
       日前,新一届济南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会议决定调整充实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调整充实后的济南市新一届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由济南市委副书记、市长鲍志强任主任,市委常委、副市长郭作贵任副主任,委员由政府秘书长,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监察、国土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总工会和国资办等11个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济南市委、市政府明确: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济南市国资办主任、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徐长林向会议汇报了近年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情况,鲍志强市长做了重要讲话,他强调,今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
       1.进一步完善市国资委的职能。济南市国资委是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是本级政府国有资产管理的直接决策机构,对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具有最终决定权。新一届国资委要从基础工作抓起,首先要规范市国资委的议事规则、程序、原则,作为市国资委开展工作的基础和规范,通过逐步完善市国资委的职能,逐步实现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的目标任务。
      2. 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认真清理现行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明确可以继续执行的,撤销已经过时和与国家有关规定相违背的,研究解决实践中难以执行和交叉的文件。
      3. 构建科学的国有资产“三层次”管理体制。济南市已经建立了市国资委――运营机构――权属企业“三层次”的管理体制,但现有的运营机构,授予的资产不实,董事长还兼任协会会长、行办主任,有的权属企业的干部还由组织部门管理等,仍然是政企不分、政资不分,运营机构的重大决策权、收益权等各项权利和责任没有到位,运营机构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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