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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单位资产管理绩效考核评价指标
发布时间:2023-05-18 浏览[]

一级指标

(责任部门)

二级

指标(分)

考核内容、标准

单位自评得分

备注

 

 

10.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责任单位:资产管理处

 

国有资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情况

考核计分方式:资产管理的分值=a×50%+b×50%+c

其中a为基础管理工作得分(各资产使用单位提供支撑材料),满分100分,主要为管理制度与队伍建设、日常业务管理、信息化管理等基础工作;b为国有资产使用绩效得分(资产处、教务处、研究生工作部、科研处提供数据),以(产出/投入)比值最大的学院为100分,其他单位按照比值大小依次确定得分c为奖励得分(奖励得分加分项由各资产使用单位提供支撑材料),满分10分

1.基础管理工作得分a100分

1)管理机制(共10分,组织领导5分,人员配置5分)(2)日常管理(共80分,资产购置35分,资产使用15分,公用房屋30分3)信息化管理(共10分

2.国有资产使用绩效得分b100分

1)占有量(共100分,教学科研设备30分,房屋70分2)产出量(共100分。本科教学40分;研究生培养15分;学科建设15分;科学研究30分

3.奖励得分c(10分,资产管理创新研究成果)

(注:详细指标参阅附件《教学科研单位资产管理绩效考核评价指标》)

需提供:按照考核指标要求提供资产管理工作自评报告。

 

按照考核指标要求提供资产管理工作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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