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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一问一答”——资产管理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20-05-08 浏览[]

资产管理“一问一答”

            ——资产管理常见问题解答

一、问:固定资产定义是什么?

答:固定资产是指通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问:资产使用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答:1. 贯彻执行上级、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2.建立有关固定资产明细账薄和固定资产使用卡片;3.申报购建计划,参与可行性论证及招标、采购活动,并负责验收;4.合理配置、利用、保管本单位固定资产,维护固定资产安全;5.提出固定资产处置意见。

三、问:资产管理员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答:1.协助单位做好资产管理日常管理及政策解答工作;2.资产建档入账、资产卡片管理及资产条码打印工作;3.资产验收、调配、处置申报工作;4.资产清查盘点、使用绩效报送等工作。

四、问:资产建账标准是什么?

答:界定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软件)类的资产均需要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建档入账。单价在500-1000元的通用设备、800-1500元的专用设备需要填写低值资产验收单进行入账。

五、问:资产建账的单价包括什么?

答:外购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六、问:资产卡片是什么?如何管理?

答:高等学校应当为每项固定资产设置一张固定资产卡片,即一物一卡。凡是新增一项固定资产都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有关交接凭证开设一张新卡片。固定资产减少时应当及时注销。为了防止卡片遗失,可将所有卡片存放在卡片箱内,按使用部门和类别顺次排列。

七、问:固定资产建账审核流程是什么?

答:资产建账审核流程见下表

八、问:什么情况需要做资产变动?

答:资产变动主要分为资产项目变动(审核程序详见下表)和资产价值变动。

项目变动:针对资产信息项中的使用人、使用部门、存放地点发生变化时采用的变动手续。

价值变动:针对在原资产上增加模块时,原资产价值发生变化时采用的变动手续。申报人需要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提交单价变动申请,并将纸质单价变动单提交至资产管理处审核。

九、问:资产项目变动审核流程是什么?

答:资产项目变动审核流程见下表

十、问:科研经费购买的资产,能否自行处置?

答:不能自行处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中明确要求:高校处置资产需经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研究同意,未经审批严禁处置资产。科研经费购买的资产亦是学校国有资产,任何人和单位不得自行处置。

十一、问:报废、剥离资产的界定条件及处置流程?

答:1.废旧资产界定条件

经费来源为教育事业费、自筹经费、基建设备费、捐赠,且因技术落后、损坏等原因不能修复使用或维护修理费用过高,无修复价值的资产可申请报废。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表》(鲁教财函〔20188)文件规定:通用设备最低使用年限5-10年;专用设备最低使用年限5-10年;办公家具最低使用年限15年;用具、装具最低使用年限5年。

经费来源为科研专款及基金,且因损坏、使用等原因遗留在科研现场,造成无法回收或回收后无使用价值的资产可申请剥离。正常剥离年限为57年。

2.资产使用部门提交电子申请

固定资产报废、剥离一律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本部门资产管理员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填写并提交《山东科技大学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单》(将拟报废和拟剥离的资产分别提交)并打印纸质版。

3.资产使用部门组织技术鉴定

资产使用部门自行组织专家组对拟报废资产逐一进行鉴定,判断其是否符合报废条件,并在《山东科技大学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单》技术鉴定意见一栏出具意见并签名。专家组一般由使用部门分管领导;科室、系主管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组成(三人以上)。剥离资产一般不进行实物资产鉴定。

4.资产使用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资产报废的单位提交材料为纸质版《固定资产报废申请报告》和《山东科技大学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单》、资产处置物品清点表、拟报废资产清点表或《固定资产剥离申请报告》。

申请资产剥离的单位提交材料为纸质版《固定资产剥离申请报告》和《山东科技大学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单》、个人申请、资产存放单位证明及项目合同。

上述材料各一份签字盖章后交至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

5.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审核

各申请单位提交的报废、剥离申请由资产管理处审核、汇总后提交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6.校长办公会审议

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

7.上交残值及销账

各申请单位将本单位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报告》或《固定资产剥离申请报告》、《山东科技大学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单》纸质版、回收的残值交财务处。

资产管理处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对各单位提交的资产报废、剥离申请进行归口审核;财务处进行财务审核,完成销账。

十二、问:资产处置原则是什么?

答:1.内部调配原则

对闲置或因技术等原因不能满足本单位教学、工作需要的,由资产管理处根据资产配备的实际情况,在学校范围内进行调配。

2.修旧利废原则

凡固定资产出现局部损坏,且维修费用尚在可接受范围内的,由资产使用部门对其进行修复后继续使用。

3.梯次报废原则

资产使用部门申请的拟报废资产中,经审查可转作它用的,由资产管理处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拨,直至确无利用价值,逐步实现梯次报废。

十三、问:报损资产的界定及处置要求?

答:1.报损资产的界定

报损是指由于发生呆账损失、非正常损失等原因,按有关规定对资产损失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行为。对于盘亏资产、损失损毁资产,无论资产是否达到最低使用年限,均按照报损资产处置。

2.报损处置申报材料

1)固定资产报损申请报告;

2)《山东科技大学固定资产处置单》;

3)能够证明盘亏、毁损以及非正常损失资产价值的有效凭证。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记账凭证、固定资产卡片、盘点表及产权证明等凭据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对报损资产的说明、有关鉴定资料(资产发生毁损、盘亏、失窃等情况的说明、报案证明等);

5)非正常损失责任事故的鉴定文件(如消防部门出具的受灾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事故现场处理报告、车辆损毁证明、保险理赔情况说明等);

6)对责任者的处理文件;

7)资产处置事项审批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十四、问:资产管理过程中奖惩措施是什么?

答:1.保管、维护学校国有资产,擅自处置学校财产或越权处理者,学校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责令其对处置财产进行赔偿。

2.在资产清产或盘查过程中,发现固定资产失踪(包括私自转让、赠与、变卖,或私人匿留的)或缺少零部件,使用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找回,又不能说明失踪原因的,由个人按原价或学校认定的价格赔偿,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及单位负责人责任。

3.仪器、设备类资产的损坏、丢失按照《山东科技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施行赔偿制度。

4.车辆使用人应对车辆进行强制性保险(包括防盗保险),发生涉险事件应积极争取赔付;由于个人原因造成车辆损失或丢失,超出赔付额之外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5.由于使用人违反操作规程或常规致使仪器、设备、家具损坏或损毁的,由责任人按造成的直接损失承担全额或学校认定的额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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