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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拟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一批计算机
发布时间:2005-03-15 浏览[]

    我校拟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一批计算机,欢迎贵公司按本邀请函的有关要求(详见附件)前来洽谈。
    联系人及电话:
        胡中社 (青岛)  0532  6057178   
        王德青 (青岛)(0538)6228302  

        泰安传真:(0538)6228367
        联系人  :     王德青


                                                二ΟΟ三年10月16日

 

有关要求
 一、报价
  1、被邀请企业对本采购邀请函中的报价(不出现另算费用)
  2、参与投标的公司具有可靠技术支持的队伍、良好的信誉。
  5、不按本邀请函要求提交报价文件的,将取消谈判资格。
  3、报价文件中不许加行、涂抹或改写
  4、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
二、参与投标的企业应向山东科技大学评标小组,提供报价文件十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十份),密封后加盖公章。(A4幅面)
1、 生产许可证及其他认定证书(复印件)
2、 销售代理产品的,需提供授权经销证书或原生产厂家证明。
3、 近期主要用户名单(包括单位名称、产品型号、联系人、电话等)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 如参与招标的公司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签字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6、 招标谈判的代表本人身份证
7、 售后服务条款
8、 本标书人民币 200   元。
9、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三、开标议标
1、 时间:2003年10月 20  日         
2、 地点:山东科技大学青岛校区
3、 参加人员:
(1)被邀请公司代表
   (2)由山东科技大学有关校领导、专家、用户代表组成的评标小组成员          
4、 开标议标程序:
(1) 2003年10月  20 日上午8:00到8:30到物资供应科签到。8:40停止签到,未签到者取消其谈判资格。
(2) 公司按各自报价的2%计算向物资供应科交纳保证金,未交者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 保证金以现金、支票、汇票的形式交纳。
(4) 开标后企业撤回报价或自行退出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5) 未中标公司的保证金在谈判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企业的保证金在履行合同后无息退还。中标公司单方面中止合同,保证金将被没收。
(6) 公司当众向评标小组公开报价
(7) 评标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评估,与报价企业进行谈判。
四、技术服务:
1、 对工程提供三年免费现场保修服务,对设备提供两年免费服务。
2、 表中所列项目由货物提供方负责安装调试。
3、 在保修期内设施出现故障时,应由货物提供方免费更换,更换时间不超过两天。
4、 应提供及时、迅速、优质的服务,迅速快捷的提供设备的备品备件。
5、 不得出现假冒伪劣及走私产品
6、 若设备发生故障,卖方必须在8小时内作出反应,48小时完成现场修复。
7、 卖方免费提供安装、使用、维修的资料及介质。
8、 验收标准:卖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验收协议买卖双方签字后生效。
9、 其他条款在合同中详列。 
五、报价明细及格式:
 
 
计算机 品牌机  型号规格 P4 2.4G/256M/80G/64M 17“ 纯平 数量 68 供货地点 青岛
激光打印机 HP1200     5 同上
电脑桌椅 双人(立式)    35 同上

作者:王德清
来源:物资供应科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   邮编266590Email:zcc@sd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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